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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向前!向前!”
他挥舞着手里的腰刀,大声的催促着。
又是一波箭雨落下,同样带来了几个明军士兵的伤亡。
马维兴看到这种情况,脸色当时就阴沉起来。却没有想到自己问过高立功后,得知官军没有远程防御力量之后,准备出来一队弓手,如此简单的就给破解了。
“枪来!”
马维兴眼看着明军的将要到自己的面前,面现凝重之色,伸手向后一扬,立时就有亲兵给他递来了一只长枪。
他坐在马背上,也不助跑,身体后展,就好似一张弓一样。当到达极至后,才猛然弹起,手臂用力甩动,把诺大的长枪猛然甩了出去。
长枪就好似一道流星一样,在极短的时间内飞抵一个明军士兵的面前。那士兵猛的把盾向身前一立。
“砰!”
长枪刺到大盾之中,那包着铁皮的大盾被一刺即穿,枪头穿过大盾,又扎中明军士兵的身体。如此还不算完,在马维兴的大力之下,枪头竟然又穿透了那个可怜士兵的身体,又扎进了地面,深陷足有半尺,枪杆还在来回的颤动着。
看到这种情形,所有的明军士兵都面露惊骇之色。看在那个被定在地上还在来回抽搐的同伴,他们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的凄然。
“杀!”
在明军队伍中,心情保持不变的只有李英国。他抬起头,舔了一些干涸的嘴唇。在寒风的吹动下,嘴唇上出现了一层厚厚的白皮,只有用舌头滋润才会更舒服点。
李英国一声暴叫之后,一马当先,冲着贼寇的队伍冲击过去。
“杀!”
前三排的明军老兵,各自挥舞着手里的兵器,就好似潮水一样跟着李英国冲击而动。
在杨晓与李英国商议修改阵型之后,明军士兵的战斗与之前更发生了变化。整个明军队伍分成了一个接一个的小组。每一伍都有两个刀盾兵和三个长枪兵。刀盾兵负责遮挡攻击,而长枪兵则专司杀敌。整个队伍虽然分成了各个小组,但小组却又互相协作,彼此保护,整个阵势散而不乱。
在攻击初始,长枪兵与刀盾兵配合并不完善。每一次敌人的攻击,都会令长枪兵下意识的想要阻挡。
“陈老二,你给我挡住攻击!”
“杨麻子,杀敌就行,你相信自己的同伴!”
“铁蛋,你怕个鸟!没有人会伤到你的!”
“郝摇旗,看好你的队伍,就像老子这样下令!”
“……”
李英国只劈倒了两个敌人之后,便不再攻击。他站在一块高出地面约有半米的青石之上。看着周围的战斗,大声的呼叫道。他的叫声皆是有的放矢,每一次都叫出军士的名字和他所犯的错误。
在他的这种指挥下,长枪兵与刀盾兵的配合也越来越默契。在刀盾兵成功的挡住了几次针对长枪兵的攻击之后,长枪军士才明显的信任了他们的伙伴,开始放手杀敌。
这种信任不是几声吼叫,或是平时表表决心便能做到的事情,必须经过战场上的生死同契,血与火的考验之后,才会建立起来。
当官军表现的越来越好之后,贼寇便开始倒了霉,他们的装备与明军相比,差了无数倍。而且勇气也差了许多。
“随我冲!”
马维兴在战斗依始,就到了队伍的最后方。这也是所有贼头指挥军队的一个惯例,因为他们打仗全凭人多。征兵也容易,只要把房子一烧,粮食一抢,居民无房可住,可衣可穿,无食可吃,想要活下去,就只能选择投贼。贼头位于最后方的主要目的,就是做战失败时,他们可以很容易逃脱。这也是为什么自崇祯元年之后,剿匪之仗打了不下几千次,但抓获和斩杀的贼头却极少的一个原因。
但此时,马维兴却是没有办法。因为今时不同往日,李自成给他下的严令便是要死守谷口,不得放杨晓一兵入谷。马维兴跟了李自成数年,对他的心性极为了解,若是自己肯弃阵而逃的话。李自成就算是上天入地,也必杀之而后快。更何况,李自成在交令之时,还曾语焉不详的说了一句,在关键时刻会有人帮他。
“自成不会负我的!”马维兴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来周围有什么区别,但出于对李自成的信任,他还是高高的举起了手里的大刀,凛然一声大喝:“随我冲阵!”
马维兴身边皆是跟他日久的老贼,约有五十余名,是他打仗的底子。这帮贼寇与其它的贼寇不同,每天都能吃饱穿暖,而且破城之后,在分娘们的时候,也会优先考虑他们。
“呼呼!”
听到马维兴的叫喊,老贼们同时举起手里的兵器,大声的咆哮着。
李英国看到这种情形,双眼陡然射出两道精光:“郝摇旗,带人给我解决了他。”
“是!”
郝摇旗大吼一声,一挥手中大刀,带着百余名士兵冲了上去。
“驾!”
马维兴一起高喝,抢先摧动战马,向着郝摇旗带着队伍迎了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