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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剧情的把她撞倒,然后帮她把书捡起来,最后四目相对一见钟情。
这些都不是,我和冷杉是播音主持系的同班同学,没有一见钟情的心潮澎湃,纯属日久生情。
我自认长相不错,但是冷杉系花的头衔,总是在无形中给了我一些压力,我尽量不去考虑她长的不错这件事,以一颗平常心和她共同管理班级。
上课的时候我经常觉得有人在盯着我看,我迅速转头,总是能看到冷杉慌乱地捋着头发,白白的脸蛋红红的,忽然觉得她很可爱,我想她是喜欢我的吧。那个时候年轻人的心都是敏感的,而我却选择了继续装傻,我也不清楚当时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做,或许是强烈的自尊心使然吧。
还记得那是十二月初的一天下午,气温有些低。尽管很多年年过去了,可我还是觉得那一天是我所经历过的最温暖的冬天。
临近元旦,我和冷杉被辅导员留在班级里做迎新板报。我记得那天天气很好,冬日的阳光斜斜的照进教室,照在她黑色的紧身大衣和黑色的长发上,投射下一层暖暖的毛绒绒的光。
她拿着粉笔在黑板上画图,我坐在她身后的桌子上,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,她是那么恬静美好,然后我轻声说道:“冷杉,我们交往吧。”
我看到她身体一颤,有一分钟我们谁都没有说话。然后,她用手中的蓝色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把雨伞,伞下写了两个人的名字,左边是欧阳杰,右边是冷杉。
她转过身,我看见她的眼眶红红的,闪着晶莹的泪花。
“欧阳,你知道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多久吗?”
“傻丫头。”说完,我把冷杉拉进怀里,轻轻地吻住了她薄薄的唇。
这就是我的初恋,青涩的告白。简单而美好。
每天早晨我都会去女生宿舍楼下等她一起去教室,坐在一起听课记笔记,放学之后,一起去学校后门吃火锅,这是上海少有的味道正宗的重庆火锅了,我们可以一个月雷打不动地去那里吃火锅,每次都辣的满脸通红,眼泪就快出来了,大喊痛快,之后散步,送她回宿舍。
日子过得简单满足,这或许就是学生时代爱情最能打动人的地方吧。尽管没有轰轰烈烈,却如春雨润物,渗进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。长此以往,便永世不能分离。
在大二全校迎新晚会上,我和冷杉合唱了一首《屋顶》,轰动了全场,经过那晚,我们就被誉为全校的模范情侣,还记得那晚她穿着白色的毛绒裙子,雪花落在她的肩上,她甜甜地笑着,像是白雪公主一般让人爱怜,我的公主。
她搂住我的腰,脸贴在我的胸前,我能感觉出她有些哽咽,我想看看她的脸,看她是不是在流泪,她反而把我抱得更紧了:“欧阳,别动,听我把话说完,这些话我只说一次。”
我愣了一下,没动。
那三个字,在我们在一起的四年里,她真的只说了一次,甚至在我们分手的那天,我分明已经感到这句话在她的口中呼之欲出,我对自己说如果她说出那三个字,我就可以抛开那该死的自尊,抛开一切人生的光环,甚至可以带她离开那个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,我愿意为她颠倒我的整个世界。可最终所有的爱和恨,所有的努力和付出,随着她的转身,全部都无声无息地消失了。
至今,我仍能记得那晚听到那三个字时的心情,仿佛全身都融化了酥软了,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情,在我每一根血管里肆意徜徉。我贪婪地吻着她,我似乎被施了魔咒,对于她我没有丝毫的抵御能力。
人们都说时间是最好的治愈师,再深的伤口都会慢慢愈合。
然而为什么,我总觉得左边胸腔的疼痛有增无减,那么明显?
北京这座城市给了我逃脱的理由,给我了重新开始的机会,却同样给了我无法治愈的寂寞和寥落。刚来北京的那段时间,我换上了严重的失眠症,我整夜整夜的不睡觉,眼里全是血丝,而人却是异常的兴奋,我开始部分白天黑夜一直听音乐,一直听,一直听,期待这些音符可以拔掉我身心的蛊毒。